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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9章(第2页)

“迪基,早上好!”

“锅要翻了,我可不想饿到中午,你先去把饭做好啊,等会儿我有个惊喜要给你。”

小托马斯的韦恩庄园和布鲁斯的韦恩庄园最大的不同大概是伙食,因为局外人阿尔弗雷德不擅长做饭。

用夜枭的话来说就是:

“要我吃一位英国管家做的饭,那我还不如自己去做。”

所以,是的,小托马斯和理查德手艺不错,不然这些年他们很难在这么大个庄园里活下来,毕竟天天吃外卖也是会腻的。

据我观察,理查德和小托马斯一向是轮流做饭。

一个负责早饭,另一个就解决中饭,晚饭则纯靠外卖。

而虽然说利爪在我决定留下那天后回来了——回来前还炸了夜枭两个基地——也不知道他回来到底是因为夜枭的哪句话。

但他很明显还在和夜枭吵架,或者说是他单方面和夜枭冷战。

并且他最近又在得知我不会做饭后,总是孔雀开屏一样的展示自己的厨艺,每天不重样的给我做早餐。

——虽然我得说他的口味真的很重,总是做重油重盐的食物。

所以,最终,夜枭失去了他的早餐。

嗯,因为利爪还在生气嘛,他也没弄清楚格雷森夫妇到底是怎么死的。

他甚至不和夜枭说一句话,把夜枭当空气。

所以理查德最近做早饭的时候优先考虑我想吃什么,偶尔问问阿尔弗雷德,饿了顺手给自己也做一些,但就是没有夜枭的份。

不过今早是吐司和煎蛋吗?

啊……想吃肉!

于是我小跑进厨房,在刚刚关火、拿出调料方便我调味的理查德耳旁理直气壮道:

“再煎个培根,我想吃肉了!”

“话说冰箱里还有番茄吗,要不然我们做三明治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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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明治?”

一边收拾着锅碗,理查德一边嘟囔着一边说道:

“可以啊……但是三明治有什么好吃的。”

后半句利爪“蛐蛐”得很小声。

很明显,尽管他因为自己的味觉不行,所以他不喜欢口感软趴趴的东西。

但他也知道的,其他人对同一种食物的感受多半和他是不一样的。

就比如说大部分喜欢麦片的人,他们对麦片的偏好大概都不是像他一样喜欢干嚼。

“嘎吱嘎吱”的那种嚼。

【但是麦片泡牛奶的口感就是很难受啊,黏黏糊糊还软趴趴的!

泡酸奶倒是好一点。】

无论被夜枭和少年辛迪加的伙伴们“无语的”注视过多少次;无论被多少人吐槽过口味奇怪……但利爪就是要抬着头大喊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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