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所以还是我比较可怜吧。”
“所以所以啊~爱丽,艾米莉亚,我可爱的猫……你就不能忘了他们,至少忘了我的同位体,然后更在乎我一点吗?”
杵在桌子上抬头向前、向上看,几乎从不向人低头的利爪像淋雨后的小狗般眨巴眼睛恳求着,实则要求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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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是的是的,利爪当然知道什么是高兴、愉悦已经是幸福。
因为他虽然是个超级反派,但他却也是个人。
因为他知道什么是痛苦,所以即使无法那么细化的分辨出自己究竟感觉到的是什么,但他知道什么能让人不再痛苦。
——那就是幸福。
不会再让他感到痛苦的东西,对利爪而言就是幸福,足以称之为【幸福】。
足以称之为“爱”。
那是很久以前,在被小托马斯接着放学时,并不热烈的夕阳照射在身上的感觉。
明明那种感觉就像浑身爬满蚂蚁般奇怪,但他就是暖洋洋的。
就像当然夜枭对他伸出手的那一刻;就像当年小托马斯对他说“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兄弟了。”的时候……
就像他在必死的时候看见向他飞奔而来的猫的时候,也像前段时间夜枭低声、温和的喊他回家的时候。
——对于这个规则天然奇怪的世界而言,对于利爪和夜枭他们这样的而言。
足以被他们称为幸福和“爱”的东西太少,但能够给他们带来痛苦的东西又太多了。
所以他们不会放手也不会后退。
只要是他们想要的,即使没能弄清楚自己真正想要什么、即使这会让自己还对方都受伤,但他们就是会去弄到手。
去偷、去抢,以及去骗——
是的,他在骗艾米莉亚。
没错哦,利爪怎么会觉得自己可怜呢?
哦,且不提他的自尊。
作为韦恩的义弟,作为一个超级反派,他几乎拥有一切,包括但不仅限于金钱、权力和地位。
如果这样的他都算得上可怜,那么那些连饭都吃不上,冬天冻死在犯罪巷巷底的家伙又算什么呢?
理查德·格雷森不会可怜那些可怜人,因为生死有命、因为物竞天择,因为这个世界至少他们的这个世界是弱肉强食的。
他不会怜悯弱者,同样的,如果他成为了弱者,那他的死亡同样不必被人在意。
但有时,只是有时,确实有人会在意他的死亡,也确实有人会在意他吃的好不好。
比如夜枭,因为他们是一家人。
比如艾米莉亚,因为她是只心软的笨猫。
所以利爪自然不会放走这些能越过世界的规则看见他、在乎他的人,或者其他什么存在。
因为这就是他仅有的、不容被毁灭的,大概会被称为“爱”和幸福的东西。
——利爪恨小丑侠,尤其的恨。
除了恨他差点杀死自己外,利爪还恨这个家伙挑拨了他和夜枭的关系、在留下些不知真假的消息后就死去了。
【他居然想触碰我的、我的……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