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之后霍云逍做菜,祝南予也没闲着,给他打下手。
这几天他也学会几道简单的菜,想着以后从霍云逍这里离开,不至于每天做饭都像试毒,当然这种话他是不敢对着霍云逍说的,最近两个人的关系缓和很多,他不想再回到以前那种说不上几句话就要吵架的状态。
霍云逍腌制鸡腿,等待的时间切了准备和羊肉一起炒的洋葱,他看向祝南予,“哥,你先出去吧,会很呛眼睛。”
祝南予无所谓地摇摇头,没有出去,但是站远了一些。
洋葱果然威力很大,没一会儿他就觉得眼眶发酸,用力眨了两下,看见霍云逍的眼眶也变红了,这是平时无法在他脸上发生的变化,祝南予一时好奇,盯着看了一会儿,辣眼睛的感觉都被忽略了。
怪不得网上好多人说,男人的眼泪是最有用的催化剂,原来还真是,光是看着这通红的眼眶,祝南予就觉得怜爱了,但是他不知道的是,现在的他看起来比霍云逍更惹人怜爱。
霍云逍不由得加快速度切好一整个洋葱,切肉的时候把脸凑过来,“哥,能不能用湿巾帮我擦下眼睛?”
祝南予留在这里就是替他做这种事的,手脚麻利地抽出一张湿巾,擦的霍云逍眼睫毛都是湿漉漉的。
切好羊肉,锅也热好了,羊肉下锅发出噼啪声响,祝南予瞬间闻到香气,羊肉由红色变成白色,霍云逍熟练地加进调料和其他配菜,稍微翻炒几分钟,羊肉做好了。
他盖上锅盖保温,转头去做鸡腿。
“想吃什么口味?”
“红烧吧?”
“那就红烧。”
祝南予盯着霍云逍骨感的一双手来回翻动,甚至都没有分神去看锅里色泽诱人的鸡腿。
两道菜很快做好,一起端上桌子,霍云逍担心太腻,又炒了一个醋溜土豆丝,开了一瓶山楂汁。
祝南予早就摆好碗筷等着,香气不断刺激味蕾,但他还是等霍云逍端着土豆丝回来才动筷。
份量刚好够两个人吃完,祝南予中午吃得不多,晚上破天荒吃了两碗饭,肚子一撑人就跟着变懒。
他想着活动活动消化消化,去厨房洗了碗就躺倒在沙发上。
霍云逍洗了一盘饭后水果端过来,他已经没有空余的肚子吃了。
霍云逍站在他头顶仔细端详着,伸手捏捏他脸上的肉,“你看,和我住在一起有什么不好呢?你最近都胖了一点。”
祝南予的体重对于他这个身高来说一直偏瘦,看起来就要比同等高度的人小一圈,站在霍云逍面前更是毫无体型优势,被衬托得像个发育不良的高中生。
等得空了,他也应该健健身,有点肌肉还是好看的。
他把这个想法告诉霍云逍,霍云逍笑得意味不明,不知是故意的还是确实觉得客厅太热,撩起身上的背心,露出轮廓分明的八块腹肌,“好啊,我可以做你的免费私人教练。”
祝南予下意识觉得他葫芦里没卖什么好药,瞪了他一眼没有回话。
晚上躺在床上,空气中弥漫着安神香的味道,混杂着两个人同样的沐浴露味,闻着很舒服。
霍云逍昏昏欲睡,迷糊之间问了祝南予一个问题,“哥,你觉得你有一点可能爱上我吗?”
如果是完全清醒的状态,他大概是不敢问出这样的话的,他也怕因此让祝南予生气,两个人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重新跌至冰点。
但是刚好现在祝南予也不是完全清醒,大脑思考的速度迟缓得如同拄着拐杖的老人攀登珠穆朗玛峰,他摇摇头,“不知道。”
好模棱两可的一个答案,但是霍云逍已经很开心了,毕竟祝南予不是坚定地告诉他不会,那他就还有机会。
这是他睡前最开心的事情。
相安无事地过了一周,这一周除了上班,其余时间两个人都在一起。
其实交流的并不多,也就是睡前随便说几句,大部分的时间他们都是各自抱着电脑互不干扰。
直到一周之后,霍云逍一个好友订婚,邀请他去参加晚宴,两个人才分开一个晚上。
祝南予对霍云逍的交际圈一点也不了解,待在一起这么多天,也不见他和哪个朋友说话。
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性格孤僻,不爱交朋友,整天没个笑模样,小朋友们都不愿意和他一起玩,后来性格开朗一点,又重新分了班级,才认识两三个玩伴。
虽然不多,但是他会回来和祝南予讲他们每天都会做什么事情,语气是平淡的,好像叙述的主人公不是他自己,但是祝南予可以从他微微发亮的双眼里看出他内心是愉悦的。
霍云逍高兴,祝南予也就跟着高兴。